实名举报:禹州市花石镇国土所所长朱正伟醉酒执法

日前,因禹州市花石镇国土所所长朱正伟醉酒执法,被群众实名举报,举报如下:

1-210RQI511939

我叫杨朝锋,男,汉族,五十岁。现居住于河南省禹州市花石镇白北村七组,身份证号:411081197104075953  电话:13849890376。
举报事实:2021年6月28日,我举报了花石镇国土所所长朱正伟醉酒执法一事,举报后当场被禹州市二中队交警和花石镇派出所工作人员查处。执法人员现场对朱正伟做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82。

1-210RQI536221

当时,我对交警的执法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而且我本人也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后来,我又去了禹州市纪委对此事进行实名举报,包括朱正伟还充当涉黑盗采资源保护伞一事也进行了反映。
此事已经过去两个月了,至今仍然没有任何结果。更为荒唐的是,我举报的公职人员醉酒执法一事,被举报人不仅没有受到处理,而我这个举报人却被相关部门追查,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竟然来我家家门口围堵我,真是阵容强大啊!

1-210RQI61Y17-1

真不知道实名举报一个违纪的国土所所长,举报人何罪之有?而被举报者朱所长逍遥法外,我这个举报人倒成了罪人。
现在,我家里的果园、鱼塘正在等着我回去经营,鱼塘里的鱼无人喂养,还养着几十头猪急需我回家饲养。家里年迈的老母亲和没成年的女儿,他们都需要我在家照顾。可现在我却有家不敢回,我回去了就会被抓。真不知道这是什么天理!
面对这样的结果我实在不敢相信。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请求上级领导明查,不能让这伙人欺上瞒下颠倒是非,让一个真正触犯刑法的人逍遥法外。希望上级领导明察,还我公平公平,并能使我早日回家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反映人:杨朝锋
2021年8月28日

http://www.jdswcn.com/yuqing/1267.html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