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央、省、市纪检监察部门:
我叫常延有,系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卧虎湾街道陈庄村(原属平城区马军营乡)村民,现年74岁。现我委托我大儿媳妇金改翠举报我村党支部书记张树生、卧虎湾街道党委书记刘健、马军营街道党委书记孙禄山贪污侵占我村数千万征地补偿款的违法事实,以及我村党支部书记张树生在2000年时开始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书记多年来利用职权侵吞集体资产贪污腐败的各项事实。
1、我村在2018年被大同市市政府征占土地709亩(实际亩数近1000亩),每亩8.8万元;2020年被大同市市政府征占地约280亩,每亩8.8万元;合计征占地金额近1亿元,这笔款项至今被马军营街道党委书记孙禄山控制,从2018年开始该项征地款一直没有按照国家规定进陈庄村集体公积金账户。在区域重划后在陈庄村已经不归属马军营街道的情况下仍然对该笔款项进行非法占用,仅仅在2022年拨付给陈庄村集体2000万,其余部分款项均作为孙禄山、张树生的私人小金库。征地款的运用一直不对村民进行公布,不按照国家规定给村民办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根据国家《土地法》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孙禄山在我村征地过程中动用陈庄村征地款100多万雇佣大同市最大的黑社会分子柴征明恐吓陈庄村村民。对于村民被征地上的附着物补偿,孙禄山按照谁给他好处,他给谁评估的高的做法,谋取个人私利,在整个评估过程中全程造假。
3、卧虎湾街道党委书记刘健在我村2000万征地款从马军营街道划拨过来后,违法占用我村集体征地款100多万元用于装修其办公楼。根据国家《土地法》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卧虎湾街道党委书记刘健为了更好的侵吞我村的征地补偿款,在我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树生超生、超龄的情况下让其继续担任村副书记,全权主持村内工作,村内集体资金全部由街道胡花乱支,最后让张树生签字。
5、陈庄村支部书记张树生在2012年用工地不能用的废沥青修村大沙沟旁的土路,长度仅仅几百米就报账100万。工程无预算、无决算、无审计,全部以张树生个人意志通过操纵村民代表签字来定价。
6、2018年张树生打着治理沙沟的名义,用沿鑫苑小区至沙沟砌墙,工程无预算、无决算、无审计,全部以张树生个人意志通过操纵村民代表签字来定价100万。
7、村内原供销社、原豆腐坊大院常年被张树生个人霸占用于出租,十几年来两处租金每年最低每年五万,合计够八九十万,未交给过集体一分,全部用于个人贪污。
8、张树生于2005年左右非法霸占陈庄村小学附近土地十余亩,用于自己建设房屋三十多间,将该房卖给外地人用于谋取私利。
9、张树生在任期间在陈庄村村西以灌溉农田名义打机井7眼,将水卖给山橡集团,村民无法灌溉农田。该机井在村委会内部被主要干部打着个人承包的名义送水给山橡集团,仅仅将少部分承包费交到集体,大部分都落到张树生等人的腰包。
10、2005年张树生利用职权在山橡集团铁道旁建房一处上下10间,卖给原陈庄村涂料厂小于,折款40万元,全部装入自己腰包。
11、张树生利用陈庄村教育基地门口集体土地4亩,栽种杏树,该土地非其承包地,但张树生利用职权将该地块的补偿费13.2万和杏树补偿款都进行了领取,该行为是明显的贪污行为。
12、张树生将村西原加油站院(1.5万/年)、煤粉厂院(2.5万/年)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和村委会签订合同,后又高价承包给别人村西加油站每年4万,煤粉厂每年6万。涉及到公权私用,十几年来仅仅是差价就达七八十万,全部装进自己腰包。
13、原太铁二段将临时占用土地50多亩(原承包费每年10万)交回集体。张树生利用职权将其另行承包占用,但至今未交回集体一分钱,所得款项均被张树生个人贪污。
14、2008年陈庄村东盖40间门面房用于出租,因2018年要拆,有租户连住两年(2017、2018)的租金均交于张树生和村主要干部之手,但这两年的租金均没有交回村委会,仅仅是以拆迁为名租金无法收回村民代表签字就将数十万资金变成了个人的私利。
15、2017年在明知规划已经要拆迁的情况下,张树生动用征地款150万,为陈庄村修了一栋大门楼。该项工程造价奇高预决算、审计报告问题太多,存在明显的贪污行为。
16、2017年2017年在明知规划已经要拆迁的情况下,张树生动用征地款对原当村主路进行了重修,但修路过程中仅仅是在原有的路面上又薄薄(不到10公分)的打了一层混凝土,但在报帐的时候以40公分的决算进行报账,存在严重的贪污行为。
以上种种仅仅是陈庄村党支部书记张树生贪污腐败证据中的冰山一角,陈庄村是大同市有名的城中村,地理位置优越,村集体土地院落较多,在这么优越的条件下村集体收入仅仅每年30多万,这样的反差难道印证不出其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吗。
另外,陈庄村集体将近一个亿的土地补偿费至今被马军营乡党委书记孙禄山霸占,拨回卧虎湾街道两千万补偿费也被街道书记刘健虎视眈眈(已经占用100多万用于街道办公楼装修),现我村征地补偿费中的腐败问题和张树生的贪污问题有待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清查,还我村村民一个明白,还在共产党领导下的陈庄村一片晴空(从2017年起山西省已经实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而同样共产党的天空下陈庄村根本不为农民考虑)。在国家大力进行乡村振兴的情况下,陈庄村党支部书记张树生、马军营乡党委书记孙禄山、卧虎湾街道书记刘健仍在进行着坑农害农行为,望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严查该行为。
包庇、纵容强征土地,群众利群谁来保证!!!
复查申请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叫常延有,家住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卧虎湾街道陈庄村。2018年8月25日(星期六,农历七月十五)原马军营乡纠集500余名人员暴力违法强征1109.01亩基本农田。大同市平城区自然资源局(平城自然信【2021】1号)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包庇、纵容违法征地,侵害群众利益,特申请复查。
一、6.9亩承包地户主是常延有,由常延有和大儿子常春、大儿媳金改翠共同经营,平城区自然资源局(平城自然信【2021】1号)认定事实不清。
二、征地程序违法 本案中征收方在未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未支付征收补偿也沒有经过法院裁定的情况下,不惜动用公权力直接暴力强制执行,致使被征收人利益严重受损。违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通过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节假日强制执行的行为是涉嫌违法的,带头者可被行政拘留。
四、此次大同市开源桥部队置换地项目涉及征收陈庄、下皇庄两村土地面积《同国土资函(2017)9号》为1109.01亩,《同国土资发(2018)112号》为1116.32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它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有关部门践踏国家法律、侮辱《土地管理法》。
(1)拆分审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二项指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相关部门将该置换地项目“拆大改小”进而规避法定审批权限。
(2)少批多占由《晋政地字(2018)70号》和原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2018年第2号)可知,省、市、区三级批准征收该置换地项目涉及陈庄、下皇庄两村34.997公顷(524.955亩)(其中陈庄村33.9642公顷,合509.463亩),而原马军营乡实际征收陈庄、下皇庄两村1109.01亩(见《同南国土资函(2017)9号》,《同国土资发(2018)112号》及2018年8月25日征收简报《动真格见行动有实效——马军营干部作风整顿工作扎实开展》,其中陈庄村实际征收面积为709亩(见2019年1月21日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平城分局《关于常延有信访事项的情况说明》),另有陈庄村书记张树生同志2020年5月20日签字证明陈庄征地范围为“东至北环路以西,南至北环路以北,西至下皇庄地界,北至教育基地南墙”的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2018年第2号)》为证(2019年1月21日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平城分局《关于常延有信访事项的情况说明》证实该征地范围为709亩),2017年3月16日陈庄村委会发布的红纸征地通知载明四至范围,相互佐证。特申请公开征地补偿支付相关凭证。
五、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助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南郊分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18年第2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土地补偿安置、地上附着物补偿和人员安置三项。土地补偿与地上附着物单独列明,互不包括。故我家土地补偿费应为6.4万元/亩,陈庄村公布的土地补偿费3.3万元/亩,于法无据。特申请公开土地补偿费3.3万元/亩的文件依据。
六、地上附着物采用暴力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委托冒牌的所谓“山西德元资产评估公司”弄虚作假,评估表始终存在缺项、漏项甚至计算错误等问题,且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由于马军营乡提供了一个假的评估公司,所以它提出的补偿费我们不能接受。因为它沒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请求征收方给我们出具一份全面、真实、正规的评估报告。
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第三款:人员安置一项,被此次征地安置补偿实施主管部门肆意抹杀,将失地农民问题无情推向社会。
八、《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可见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查处本案(当然包括实际征收面积)责无旁贷。
综上,由于原马军营乡征收程序违法,在我们多年上访期间,原马军营乡假冒了一个评估公司,欺骗上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给群众造成精神上、物质上巨大损害,我们如实地向政府反映情况,希望政府给我们解决问题,以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真实有效。特此申请复查。
委托人: 常延有 身份证号1402111948****1358 电话号码13835275547
受委托人:常春 身份证号1424291971****0810 电话号码15535264026
受委托人:金改翠 身份证号6221011968****3165 电话号码13223624465
2021年 8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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